
微小卻重要的後援:水力發電
臺灣光復初期,水力發電多於火力發電。
1950年代水力發電量占比為90%,火力發電量則為10%,其後因人口增加且經濟快速成長,水力發電無法滿足用電需求,便擴增火力電廠,發電方式轉為以火力為主;1978年啟動核能機組發電,發電結構多元開展;1990年開始新建天然氣機組後,燃氣發電容量逐年增加。
近年,極端氣候影響居住環境甚巨,也使得用電負載大幅攀升,全球在能源應用部分亦積極投入減碳行動,發展包含水力、風力、太陽能、地熱等再生能源,提升發電效能。2013年台電系統裝置容量結構的再生能源占8.7%,發展至2023年底,總裝置容量中的再生能源已逐漸提高至30.8%。
2023年台電系統發電量為2,454.6億度,其中火力發電量占比達81.8%,再生能源占比為9.9%(含水力及汽電共生中之垃圾及沼氣),抽蓄水力1.2%,核能為7.0%。水力發電量比重雖然微小,但其「快速啟動」、「發電穩定」與「較低排碳」的特性,在傍晚太陽能電力消失時是最佳協力後援,對淨零碳排目標亦有其重要性,國際能源總署更特別呼籲各國將水力發電納入能源計畫中。

